ENGLISH
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经济贸易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2025-04-23 发布者:

按照《南昌工程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南工教字〔2024〕31 号),为减少转专业盲目性和因转专业后造成的毕业困难,结合我院专业特点,特制定《经济贸易学院2025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专项工作小组

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进行,学院成立转专业专项工作小组,小组成员由学院书记、院长、副院长、副书记、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学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可接收专业及名额计划

实施比例控制,按照2024级在校生的5%,接受转入学生。

可接受专业

年级

专业总人数

转入控制比例

转入计划人数

财务管理

2024

119

5%

6

审计学

2024

121

5%

6

国际经济与贸易

2024

122

5%

6

投资学

2024

79

5%

4

三、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考核方式:学生报名及资格审核后,进行笔试和面试。

(二)考核内容:

1、财务管理和审计学专业:专业基础课综合考试100分(会计学基础+经济法,各占50分);面试100分。

2、国际经济与贸易和投资学专业:专业基础课综合考试100分(微观+宏观,各占50分) ;面试100分。

四、录取规则

对申请转入的学生,通过资格审查,组织笔试和面试,再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择优预录取,面试低于50分者不予预录取,预录取名单报学校教务处审批。

五、工作内容及安排

时间安排

工作内容

2025423日之前

制定并报送学院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20254月24日-5月9日

收取转专业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并对学生材料进行审核。转专业工作咨询QQ群:981596518

202566日之前

组织对转入同一专业的学生按同一方案进行考核。

根据考核结果和录取原则进行预录取,并将预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3天后,将录取结果汇总表和录取学生的转专业申请表报送教务处教学信息科。

六、转专业条件

1、在校已注册、缴费的学生,且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

2、不同高考模式的转专业要求

高考综合改革模式:应在学生入学当年高考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内转专业;即学生高考选考科目须满足转入专业当年的选考科目要求。

非高考综合改革模式:二本批次录取的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所在生源省份二本批次录取的专业;高考文(理)科学生,只能转入入学当年学校全国录取相应的文(理)科专业。

3、已修课程考核均合格,全校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3以上;在本院范围内转专业者前一学期所有课程平均绩点达到2.0以上。

4、不符合国家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政策规定的情况,国际教育学院的学生转出国际教育学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按艺术类、体育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者转出本专业,普通文理类录取者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等;上述情形不得转专业

5、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不得转专业。

6、前期课程相关规定

1)转财务管理、审计学专业的学生,转专业前要求修读或正在修读经济法、会计学基础两门课程中的一门课程。学生提供认证依据(如:学校教务系统打印的成绩单、修读过程记录或网络课程选修证明);

2)课程名称不同的,需经济贸易学院认定选修课程内容是否符合。



经济贸易学院

2025.4.8


下一条:关于召开迎接审核评估工作会议的通知

关闭

Copyright@ 2018 南昌工程学院经济贸易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地址:南昌市高新区天祥大道289号 联系电话:079182126285 技术支持:云端科技